第225章 门牌上那三个数字 (第1/3页)
“我拍了。”
十月十七号,周六,早上七点四十。出租屋。
杜小满把手机放在课桌上,屏幕朝上,推过去。
温良低头看了一眼。
那是昨天下午考点门口那个本子的封面。照片有点歪,边上带进来两个陌生人的胳膊,可封面那一行马克笔的字是清楚的。
“什么时候拍的。”
“他把本子举起来给您看那会儿。”杜小满说,“我在您后头两步,抱着板子,手机夹在板子底下。我把手举高了拍的。”
“拍了几张。”
“三张。两张糊了。”
温良把手机拿起来,没有翻,就看着那一张。
“他没同意。”
“我知道他没同意。”
屋里安静了两秒。
“这张照片我要用。”温良说。
杜小满抬起头。
“用完了这件事得记一行。”温良把那个巴掌大的本子掏出来,翻开,“十月十六号下午四点五十几分,市第三考点门口,杜小满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拍摄记事本封面照片三张,其中一张清晰。使用人温良。”
他写完把本子转过去给她看。
“你也签个字。”
“我签什么。”
“签你拍的。”温良说,“往后要是有人问这张照片哪儿来的,这一行上头有你的名字,也有我的名字。谁都别想推。”
杜小满签了。
“老师。”
“说。”
“他昨天说了别找他。”
“他说了。”
“那您还找。”
温良把手机放在桌上,把照片放大了一点。
“他不肯留地址。”他说。
他把手指从屏幕上挪开。
“可他的本子留了。”
八点整,邱大川来了。他今天没课,骑车过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放大镜——是杜小满昨天晚上让他从他们学校实训室借的。
三个人围着那张照片。
“怎么看。”邱大川问。
“先说清楚我们不看什么。”温良说,“我们不看那一行字,也不看那五十三个名字。那两样我昨天都看清了,看了也没用。”
“那看什么。”
“看脏的地方。”
他把照片放到最大,一块一块地挪。
“一个人身上带了三年的东西,上头一定有他这三年过的日子。”
第一样是在封面左上角找到的。
那儿有一片乱七八糟的线,蓝色的,一道叠一道,有的直,有的打了圈。
“这是试笔。”杜小满说。
“是试笔。”温良说,“数一数有多少道。”
三个人凑着数,数了两遍。
“十七道。”邱大川说。
“十七道试笔痕都在同一个角,颜色深浅差不多,都是圆珠笔。”温良说,“这说明什么。”
“说明他老试笔。”
“说明他手上就那一支圆珠笔,不出水了他也不换。”温良说,“这一样告诉我们他不宽裕,或者他不出门买东西。这一样定不了位置。”
他把这一条记下来,在旁边写了两个字:排除。
第二样在封面右下角。
那是一小片颜色比别处深的印子,边缘不齐,中间那块几乎透了。
“这是油。”
“怎么知道是油。”邱大川问。
“纸被油浸过会透,水浸过会皱。”温良说,“这一片不皱,中间透了。”
杜小满把照片再放大。
“上头还有一点点渣。”
“看得出是什么吗。”
“看不出。”杜小满说,“我把这一块单独截下来,发给我们学校一个学食品的同学问问。”
九点二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